关于举办乐清市“传承文明,品味经典”
古诗文朗诵音乐会的通知
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是乐清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文化品牌工程。自2001年至今已开展了10年,为全市未成年人传承中华传统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为进一步推进此项活动,经研究,决定举办乐清市“传承文明,品味经典”古诗文朗诵音乐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举办单位
主办单位:市文明办、市教育局、市社科联
协办单位:市轻音乐团、市朗诵学会、市合唱团
二、具体事项
1、节目来源
为积极营造诵读经典古诗文的浓厚氛围,音乐会节目来源采用邀请和报名征集结合的方式。
2、节目内容和形式
音乐会节目内容围绕“传承文明,品味经典”主题,从中华古诗文经典著作和乐清乡土古诗文作品中选取演出素材。音乐会表演形式为音乐剧、配乐朗诵、歌舞、小品等,每个节目表演时间不超过7分钟。参与人数不限,演出所需伴奏带、服装、道具等一律自备。
3、报名办法
请参与单位填好古诗文朗诵音乐会节目征集表,于2011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文明办宣教科(地址:市行政管理
中心B912室,联系电话:61882253)。
4、节目审定
为保证音乐会节目质量,节目审定小组将于11月底对上报的节目进行预选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5、演出时间
2011年12月下旬。
三、奖项设置
根据节目形式和内容,以“以奖代补”的方式分别评出最佳文化传承奖、最佳创意奖、最佳创作奖、最佳才艺奖、最佳活力奖等奖项,并予以奖励。
附件: 乐清市“传承文明,品味经典”古诗文朗诵音乐会节目征集表
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11年11月14日
主题词:未成年人 古诗文 音乐会 通知
抄送:温州市文明办,温州市教育局,温州市社科联,乐清市古诗文经典诵读工程组委会成员单位 |
乐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1月14日印发 |